

喀麦隆共和国位于非洲中西部,人口1443万,其中城市人口约占48%。喀麦隆是个农业国家,90%为小农经济,10%为国营和私营种植园。由于喀麦隆独立后重视发展工业,目前已形成一定基础和规模,主要集中在采掘、能源、资源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工业等,出口产品限于木材、石油、棉花、可可和咖啡等初级产品。喀麦隆的商品市场基本集中在雅温得、杜阿拉、加鲁阿、巴门达、巴富桑等人口集中的城市。尤其是杜阿拉市更以喀麦隆的经济首都著称,有75%的工业产品产自杜阿拉市,喀麦隆近95%的进出口贸易在该市成交。作为港口城市,该市是喀麦隆及中非地区进出口商品集散地。
为鼓励外商利用喀麦隆资源进行生产性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生产内销或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品和服务,创造就业机会,保护环境和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喀麦隆政府颁布了“喀麦隆投资法”,规定任何非喀麦隆籍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按喀麦隆法律从事经济活动,并享受国民待遇。
根据投资法的规定,企业在3年的开办期内可免交下列诸税:增资注册税、投资计划中用于生产的不动产契约注册税、为实现投资计划而获得的不动产财产转移税、为实现投资计划所签订的房屋、土地及建筑物等合同的注册税、公司特别税和企业保险合同的注册特别税。
从公司开始纳税的第一年起,可减免50%的公司税。企业经营阶段,免交最低公司税和公司特别税,减免法人50%的公司税和企业主50%的工商所得税,减免经营阶段50%的流动资本所得比例税等。
为吸引外资及鼓励出口工业的发展,喀麦隆政府于1990年颁布了“喀麦隆自由工业区制度”和“喀麦隆自由工业区制度实施细则”,其性质类似于我国国内的工业保税区,并成立了负责工业区企业的审批及管理的国家自由工业区管理局。只需履行提交申请手续,自申请书递交之日起30天内,可获得在自由工业区设厂的许可。进入自由工业区并享受优惠的企业,其产品必须是专供出口的,但每年可内销20%以下的产品。自由工业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进出口不受配额、许可证的限制;产品价格和利润不受监督;10年内企业免交各种税、费,从第11年起,只按利润总额的15%交纳所得税,其他税仍继续免交;如在10年的免税期内亏损,免税期予以延长;不受进口检验制度的约束;在喀国内市场购买生产资料免收产品税和销售税;企业利润汇出喀麦隆不受中央银行或政府其他部门限制,并可在当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等;不受“劳动法”有关工资规定的限制,可以根据生产能力确定工资;雇主与雇员有权自由地商议劳动合同;准许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外籍职工,但外籍职工的人数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20%;准许企业根据需要安装自用发电机和通信系统;电力特许使用税和港口费予以优惠;免除对租金、场地及价格的检查。
为方便企业生产,需就近获取生产原料不便设在工业区内并拟执行自由工业区制度和享受自由工业区制度规定优惠政策的企业,可经申请并经专业管理部门批准,将企业设在自由工业区以外。该企业被称为自由工业点,同等享受喀麦隆自由工业区制度所赋予的优惠政策。
公共投资与领土整治部、喀麦隆国家投资公司和喀麦隆债务自治银行是喀麦隆对外资的管理机构。
公共投资与领土整治部下设有负责制定经济投资政策的计划和发展司、负责制定投资规划及监督项目实施的规划司和负责对外合作、谈判、签订贷款协议的对外合作司。喀麦隆国家投资公司是一个在经济与管理上相对独立的机构,它既有银行职能,又有企业性质,主要职能是吸收国内外的私人投资,资助、扶持生产性项目,并在企业中参加一定股份,监督企业的经营,但一般情况下,该公司不直接参与合资企业的管理。喀麦隆债务自治银行主要负责国内外贷款的使用监督和还贷等工作。
中国与喀麦隆签订有“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该协定规定,喀政府应对中国在其领土内的投资提供充分而全面的安全保障;承诺在不影响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国在其领土上的投资的管理、维护、使用、收益或终止不受歧视或损害,并保证以可兑换货币自由转移在其领土上的投资和净现金收益,包括利润、股息、利息或其它合法收人,与投资有关的贷款的偿还款项,投资的转让、全部或部分清算所得款项(包括资本增值)以及与投资相关的工资和收入。
| · 喀麦隆流动商贩的铁头功 |
| · 雅温德——希尔顿宾馆 |
| · 喀麦隆渔业资源遭偷猎 |
| · 重庆-非洲-喀麦隆-雅温得 |
| · 北京-杜阿拉机票价格 |
| · 北京到喀麦隆机票YAOUNDE |
| · 上海到杜阿拉往返机票 |
| · 喀麦隆节假日 |
| · 喀麦隆德加动物保护区 |
| · 喀麦隆瓦萨博物馆 |


